骑车接电话撞坏门店灯箱 调解员耐心劝说促成赔偿
2020-10-13 09:56:43          来源:岳塘新闻网 | 编辑:郭璇 | 作者:唐志屏 陈琳 张定强         

岳塘新闻网10月13日讯(通讯员:唐志屏 陈琳 张定强)如今,手机已成为人们必不可少的通信和娱乐工具,但使用手机应注意场合及时间。近日,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调解一起因骑车时接电话引发的损害赔偿纠纷。

2020年8月26日,湘潭市岳塘区板塘铺某新装修的门店,将新做的灯箱放在店门口,只等悬挂好灯箱便开张营业。9时许,张某一边骑着摩托车一边接电话从该店门前驶过,一不留神将灯箱撞坏。店主肖先生上前查看,见灯箱损毁严重,当即要求张某赔偿重做灯箱及店面推迟营业的损失。双方由此发生纠纷,之后肖先生选择报警。五里堆派出所民警到场调查情况后,将当事双方引导至岳塘区联合人民调解委员会驻所调解室申请调解。

调解现场,肖先生提出重做灯箱的费用和推迟开业的损失都要由张某支付,要求张某赔偿4000多元。而张某却认为肖先生的门店装修没有围起来并设置标识,现在灯箱被撞坏要求他承担全部损失不合理。经调解员了解,该门店装修期间确实是封闭的,直到最后挂灯箱这天才将围挡物拆除。调解员当即指出,张某骑车接电话一心二用致撞坏店面门口的灯箱应该负赔偿责任。同时,调解员也提醒肖先生,将易碎的灯箱放在众人通行的店门口又无人看管,也是不妥的。双方对调解员的说法均表示认同。经调解员的多番劝说,最终,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张某向肖先生赔偿做灯箱费用2000元,肖先生自行承担其他损失。双方互不再追责。协议当场履行完毕。

调解员提醒:出门在外,安全第一。走路看手机,开车接打电话,这类的“一心二用”存在诸多隐患。驾车时要接打电话,请记得先将车停在安全区域。千万别盲目自信或图省事给自己及家人酿苦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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